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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院强化林政管理工作的检察建议受州里正视

作者:admin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4日 点击数:

 

  浮梁县院针对在查办某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环境珍爱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陈某玩忽职守举动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向该乡当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乡当局对该检察建议书的四项建议极为正视,召开了党政联席会和全乡干部专题会,对林政管理工作采取了五项措施进行整改落实,并以兴字(2013)10号函的情势专门函复该院。

  一是依法增强林木资源管理行使。要严把林木采伐“源头”关,坚持凭证采伐制度,果断停止超限额、超计划和无证采伐林木。坚持林木凭证运输制度,依法增强对林木运输的监督检查,果断杜绝非法林木进入市场流通。要依法强化林木经营加工的监督管理,果断袭击非法林木流通和违法经营加工林木的举动,为正当经营加工创造优秀环境。

  二是切实增强林政执法能力建设。要增强案件管理制度建设,建立林木案件管理档案,做好林木案件统计分析工作,赓续进步执法水平。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在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审批、林木流通管理等方面要提前介入,自动参与,搞好服务。强化林工站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林工站在政策宣传、森林防火、资源珍爱、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三是积极探索林政管理的新办法。要健全林业资源珍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指导各村委会和村小组普遍制订村规民约,进步村民的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切实增强林木、林地管理,严防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征林地。积极指导村民志愿成立民间护林防火、防止乱砍滥伐等组织,有用化解林区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稳固。

  四是强化林政队伍建设进步林政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公益林管护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乡当局分管向导是第一责任人、林业站所重要向导是重要责任人、村组护林员是直接责任人的制度。各责任人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落实目标责任制,共同做好林政管理工作,真正做到熟悉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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