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昌江区检察院检调对接化解申诉纠纷获好评
公理网江西2月22日电(通信员 罗浩 吴斌 陈莹)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公理”的工作主题,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间的多元化监督格局,探索“检调对接”工作新机制,推行民事申诉息争,成功调处一路民事实行息争案,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为维护社会协调稳固发挥了积极作用。
2月4日,昌江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收到了市检察院移交的一路农夫工劳务合同纠纷申诉案。农夫工傅某与汪某双方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傅某为汪某搭建脚手架工程,工程结束后,双方因搭建工程的面积无法达成同等意见,于是在结算工程款时产生纠纷,傅某遂即向法院起诉,因为证据不足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傅某均败诉,傅某不服,向检察院申诉请求对此案予以抗诉。
昌江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受理本案后,细心审阅一审、二审檀卷,深入了解该案案情,经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从现有的证据可充分证明傅某与汪某之间只存在7000元的债权关系”,法院判决并无不当。因本案农夫工傅某不服判决后多次向相干部门上访,如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影响社会的协调稳固。鉴于此种情况,该院承办检察官坚持“调解与抗诉并重”的工作思路,采取“息争”的体例来办理该民事申诉案件,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联系双方后亦透露表现乐意对本案进行调解。虽一开始因双方因工程结算款达不成同等意见,发生激烈辩论,以致双方无法继承沟通,承办检察官捉住矛盾焦点,析理释法,耐心过细地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工作后,最终在承办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下调解成功,汪某当场将17000元(包括原欠条载明的7000元)交给傅某,傅某欣然接受,承诺不再申诉,双方均对此调解效果均透露表现写意,并对承办检察官耐心过细的调解工作深表感谢,尤其是农夫工傅某当即承诺往后不再申诉,称早日回家过一个快乐的元宵节。
该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坚持执法公正,随是一路小额的申诉纠纷,但是小纠纷也可能引发大矛盾,该院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以化解矛盾为落脚点,把关注民生,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摆在凸起位置,把化解矛盾促进协调的宗旨贯穿办案始终,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庄严和司法权威,也赢得了当事人的一定和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