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2008年以来,景德镇市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职能,办案和预防工作保持了深入健康发展的优秀势头。截至今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行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9件76人,其中大案要案42件54人。
全市检察机关按照“统筹兼顾、惩防并举”的原则,把惩治的威慑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束缚力、监督的制衡力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查办与预防和谐发展,同步推进。凸起办案重点,依法惩治紧张腐败犯罪,围绕惩治官吏腐败,依法查办紧张败坏社会风气、破坏党群关系的案件,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依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围绕保持公务运动的廉洁性,依法查办商业行贿犯罪案件,围绕促进发展,依法查办国有企业人员借改革之机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的犯罪案件,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依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看重办案质量,进步袭击职务犯罪的正确性,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变化执法理念,规范执法举动,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精确处理办案质量与办案数量的关系,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有了显明提拔,2008年,反映查办职务犯罪质量的各项指标均名列全省检察机关前列。立足检察职能,周全履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坚持袭击与预防结合,治标与治本并举,把查办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划一紧张的位置。
据介绍,当前和往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进步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进步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水平,踏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健全执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同时,自发接受社会各界对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苏小华 吴海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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