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操戈, 诉辩对抗展辩才
同“事”操戈, 诉辩对抗展辩才
——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开展岗位练兵运动
为了周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按照市检察院岗位练兵运动的要求,大力增强公诉营业能力建设,进步公诉人的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于近日开展了岗位练兵运动系列之二——“诉辩对抗”。
诉辩的案例之一是“甲携带笔记本电脑(价值8000元人民币)到某宾馆留宿,总台告诉是117房间,但甲误认为是114房间,进入房间后将笔记本电脑放在房间后脱离。这时乙也来开房,总台给他开114号房间,乙进入房间后发现笔记本电脑,便产生占据的有心将电脑取走,并继承住此房间。试问:乙的举动是盗窃照旧侵占?”正方围绕二个方面睁开论证:一、乙未正当持有电脑;二、电脑并非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也不是他人的忘记物,更不是他人的埋藏物。反方紧紧捉住乙犯罪的主观方面,判断电脑是忘记物进行反驳。对于乙的举动究竟是盗窃照旧侵占,正反双方对案件的定性、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刻分析,激烈争吵。正反观点明确,证据充分,反方思维严谨,语言犀利。正反双方可谓是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在自由争吵阶段更是唇枪舌剑,针尖对麦芒。有妙语连珠、即兴而作的攻击,有恰如其分、针锋相对的应答,充分显现了公诉人的营业素质和理论功底。一番争取,一场较量,正反双方难分高下,了局后仍“硝烟弥漫”。
此次诉辩对抗是由公诉人一时抽签确定两道辩题和正反方,这充分考验了公诉人踏实的法律功底和论辩能力。以老带新的组合体例更是给新人提供了一个绝好的学习机会。通过这场“仿真枪“式的实战,充分显现了公诉人营业功底和应辩能力,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不足,有用进步了公诉队伍的操作技能和法庭论辩能力。诉辩对抗运动的圆满成功,达到了岗位练兵的目的和要求。为建设一支政治、理论和营业素质过硬、吻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高素质公诉队伍,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以进一步进步公诉人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加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公理。
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