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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都检察官明察秋毫还失物

作者:admin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6日 点击数:
      2009年2月25日,正值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召开人大政协两会期间,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吴致远上班途中,在区当局附近发现一名群众正在捡拾一个挎包,并从包里将钱物等取出装入本身的口袋,他立即上前予以停止、耐心挽劝道:“捡到东西应当物归原主,这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也是每个当代中国公民应尽的任务,我们一路等失主前来认领。”同时,吴致远告诉珠山区当局大院门卫值班人员张某某,假如有失主前来问询,请他(她)到珠山区检察院来认领。不久,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士急匆匆来到区当局门口寻包,门卫将她带到区检察院法警大队认领,经核实,失主王女士是区人大代表,里村街道某社区干部,来区里开会路上不慎将包遗失,包内有现金一万多元,还有银行卡等贵重物品,当她手捧失而复得的挎包时激动地连声赞美:“检察干警就是素质高,于渺小处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袁向民 何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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