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检察院多筹并举加大立案监督工作力度
浮梁县检察院坚持“严酷执法,狠抓办案,增强监督”的工作方针,把立案监督工作作为检察营业工作重点之一,采取切实有用措施,踏实开展立案监督工作。
一、增强向导,完美工作机制。做到重要向导亲自抓,把立案监督作为工作重点和亮点来抓。针对立案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结构性矛盾进行认真过细分析,并及时做出内部调整,使立案监督工作顺畅有序的开展。一是将侦察监督科和公诉科同一归口由一名向导分管,实现捕诉之间的资源共享,对立案监督案件进行全程跟进,集中上风资源保证案件质量。二是增强侦察监督科与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控申科等部门的信息交流,深挖立案监督线索。三是完美后勤服务,为干警创造优秀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消弭干警后顾之忧。
二、增强干警素质培训,进步监督意识。增强对干警政治和营业素质培训,增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代表会媾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紧张讲话精神,按照上级检察院的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学习运动,努力进步干警的思想憬悟和政治素质。同时增强对干警的营业素质培训,通过派出学习、内部案情分析、定期营业学习等多种情势进步干警的办案能力和监督意识,为立案监督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采取有用措施,积极拓展案源。针对缺少案源这一困扰立案监督工作的难题,该院费尽心机探求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一是在审查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中发现案件线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严查细审,深挖案中案。二是增强与公安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和联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协商、研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题目。增强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工作的指导,争夺公安机关对立案监督工作的配合。三是加大对立案监督工作的宣传,深入下层向群众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使群众理解立案监督工作与其生活的密切相干性和对其权益保障的紧张性,加强群众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主观能动性。
四、确保监督质量,树立监督权威。一是坚持案件调查机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过程中,做好事前调查,确保立案监督的严正性和正确性。二是增强指导侦查取证。对立案监督中的疑难复杂案件,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运动指导侦查取证,确保监督的成功率。三是加大办案力度,爱惜案源。对发现和掌握的线索,做到盯的住,追的紧,办的快。四是坚持跟踪监督,确保立案监督的结果。做到谁办案,谁跟踪,坚持一跟到底。(浮梁县政法委 冯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