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检察院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2008年初,珠山区财政局向区院发出部门预算关照单,该关照单规定:根据区第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珠山区2008年财政预算》,你单位按在职干部人均3万元安排公用经费……。至此,江西省财政厅、省法检两院三家联合颁发的赣财行(2006)58号文件《关于建立和完美我省县级法院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在珠山区检察院得到贯彻落实。该院是我市检察体系唯逐一家人均公用经费首次达到3万元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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