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检察院四项机制确保公诉案件质量
珠山区检察院办理公诉案件时,始终坚持质量时案件生命线的理念,落实四项机制,确保公诉案件质量。近年来,该院公诉案件在上级院历次案件质量检查评选中,均取得优秀成绩。
第一,强化队伍培养机制。为建立一支良好的公诉人队伍,偏重增强三个方面:一是在全院“选材”,把新录用的已通过司法考试的良好人员,优先分配到公诉部门,优先遴派公诉部门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和比赛,公诉部门也可以优先从全院干警中“点将”,增加公诉部门的奇怪血液。二是夯实营业基础,规定每星期一上午开科务会集中学习,针对疑难案件进行分析、讨论并对法律文书进行质量评析。三是根据办案人员特点分类使用,耐心过细的女检察官,重要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口头表达能力强的,重要负责社会影响大、旁听群浩繁的公诉案件;经验雄厚的,参与庞大案件审查;因地制宜能力强的,重点审查容易“两翻”的案件。
第二,健全规范执法机制。该院根据自身特点制订了《刑事案件管理规定》和《公诉案件流程》,实现了办案全程规范化。为明确职责,将公诉人员分成主诉检察官、一样平常办案人员和内勤人员三类,明确响应的职、权、责,确保每个办案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同时还科学地设计了办案考核办法,除对追诉、纠正违法、抗诉等直接营业运动设立考核外,还对办案纪律、实行制度情况单列设分,同一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其效果直接与晋级评先挂勾。
第三,完美内外和谐机制。公诉工作处于侦查和审判的中心环节,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该院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学习研讨等情势增强沟通;与法院建立了案件质量转达制度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就法律适用和证据把握及时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同时,为保证职务犯罪案件的公诉质量,该院增强内部和谐配合,将审查起诉关口前移,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需增补侦查时,列举细致的《增补侦查提要》,自动与侦查人员联系,交流意见,达到了快捕快诉结果。
第四,落实监督制约机制。该院在公诉案件办理中执行严酷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方面执行“三书对照”,要求经办人在结案后将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交给案件质量监督员对照批阅,对判决书与起诉书认定不同等的地方,经办人要说明情况。另一方面在案件评审中落实了“两听两查”,案件质量监督员适时听取庭审情况,听取有关单位和人员意见;对有反映的案件调卷审查,对不起诉、建议撤回起诉案件专门评查。此外,该院在案件复查时及时组织“回头看”,通过对案件的分析、评议,总结经验教训,赓续进步公诉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