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一须眉“绑架”本身勒索家人
9月14日24时许,市民吴某甲到珠山公安分局报案称:他的家人接到手机短信,称外甥吴某乙被绑架,向家属索要2万元赎金,并威胁不准报警,否则将撕票。
接警后,市公安局特别很是正视,敏捷组织和谐各警种参与案件侦破,要求珠山分局不惜统统代价侦破此案,并确保人质安全。民警兵分多路经过10多个小时的严重追踪,15日下战书17时许,在里村成功找到被绑架的吴某乙。经细致致搜寻,民警在现场并未发现“绑匪”,“受害人”也没有显明伤痕。
经民警细心扣问,吴某乙交待:因本身患有天赋性小儿麻痹症,在家中长期受到冷嘲热讽,且经济较为窘迫,就想到了通过编造被绑架的信息骗取家人钱财供本身挥霍的主意,于是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场被“绑架”的闹剧。
因为吴某乙身患残疾,民警对他进行了训诫教育,并责令他的监护人严加管教。
警方在此提示,谎报警情既虚耗国家公共资源,又易引起社会恐慌。为了社会稳固,无事不能乱拨打报警电话,否则将会受到法律惩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谎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有心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瓷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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