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法院创新管理为民事审判提速
自2011年以来,珠山区人民法院针对民事审判案多人少、审理周期较长、积案较多等现实情况,赓续增强和创新审判管理,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进一步进步审判服从,简易程序和通俗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分别为39天和116天,大大低于法定3个月和6个月的审理期限,比2010年分别缩短了8天和19天,案件调解撤诉率为69.98%,比2010年进步8.43个百分点,取得了优秀的法律结果和社会结果。
一是严酷审限管理。赓续强化学习,认真组织对《民事诉讼法》的再学习再巩固,通过季度测试等体例增强营业技能培训,进一步进步审判人员对审理期限紧张性的熟悉,牢固树立程序公正意识。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行使办公局域网,对民事案件执行全程监督管理,对简易程序、通俗程序案件在10日、20日内未送达和2个月、4个月尚未审结的,向承办人发出警示关照;对未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的案件承办人给予转达指斥并责令限日结案。把好案件延期审批关,对无特别情况的案件同等不得申请延期;对确需延期的,在承办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缘故原由后,严酷按照程序层层报批。完美“四类”案件台帐,对因中断、鉴定、庭外调解、通知布告等情形而不计审限的案件进行登记并定期核查,一旦上述情形消散,及时关照经办人恢复审限计算,防止隐形、变相超审限情况发生。
二是推进速裁工作。明确速裁范围,适用速裁的案件重要包括:第一次起诉离婚,证据不足的离婚案件;有可能判不离的,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权利任务关系明确,只是在金额、时间、体例等方面有肯定争议的赡养、抚养案件;确认或变更收养、抚养关系,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标的额不大的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法律关系相对清楚事实比较简单,争议不大的其他类型案件。确立机制保障,对诉讼保全、转办过程、庭审程序,文书制作、送达等方面环节执行快速审批;简化裁判文书制作,推行裁判文书格式化;专门抽调一名调解工作经验雄厚的法官,同时配备专职书记员和专用电脑、打印机、车辆等办公工具。
三是推行专业化审判。明确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分工,让审判员静下心来专注于案件的审理,并根据法官的特长,设立家事相邻权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和医疗纠纷、房地纠纷等四个专业合议庭,分别承办响应的案件;结合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点,充分发挥其专业专长,依据案情必要分类约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在每个社区聘请一名以上司法协理员,行使其人缘广,地缘熟,信息灵的上风,帮忙开展调解,送达,调查取证等工作。
四是规范判决时间。每个案件从立案到开庭之间的时间间距,一样平常情况不超过一个半月,工作安排也相对紧凑。但在开完庭之后,案件每每就因各种题目搁置一边,久拖不决,直至临近审限再宣判。针对这种情况,我院规定,简易程序案件在开庭后半个月之内必须作出判决,通俗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一个半月之内必须作出判决。如因分外情况需延伸判决时间的,必须经过分管院长批准赞成。(熊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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