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2月17日上午,昌江区法院召开院党组会议,敏捷传达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院党组成员和专委参加了会议。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省高院院长张忠实、市委书记邓保生和市中院邹中华院长的讲话。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春红指出,要敏捷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干警,同一思想,进步熟悉,在2012年继承开展“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运动,进一步推动提拔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就学习贯彻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张春红院长提出“五个坚持”,一要坚持能动司法,围绕中间工作服务大局。我院要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在遵循司法基本规律的基础上,自动回应社会发展的需求,通过积极作为,有用服务,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结果、社会结果、政治结果的有机同一。要定期走访辖区各企业,采取多种情势了解企业需求,以实现更好的能动司法要求。二要坚持群众观点,竭力知足群众司法要求。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自动了解人民群众的所需、所盼。在走访当事人中,认真听取当事人对案件承办人的意见和建议,让群众写意。三要坚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协调稳固。精确贯彻实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稳妥处理好各类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同时,看重将强制实行与协调实行结合起来,耐心做当事人疏导教育工作,促进社会协调稳固。四要坚持抓好队伍建设,努力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严酷按照省法院队伍建设要求坚定不移抓队伍、促形象,强素质,保持法院队伍的思想贞洁,加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还要坚持从厚待警。五要坚持深化法院司法改革,赓续进步法院管理水平。要结合我院现实,坚持创新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绩效考评考核机制,提拔案件审判管理质效,力求在每年全市考评能获得较好的成绩。
张春红院长最后强调,要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周全增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进步案件审判质量,服务全局,服务民生,为我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谢爱武 万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