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法院发放实行救助金让困难申请实行人过安心年
昌江法院发放实行救助金让困难申请实行人过安心年
春节临近,为了让家庭生活困难、实行款因客观缘故原由临时无法实行到位的申请实行人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夏历新年,昌江法院向导班子认真谋划,多方筹措,为困难申请实行人发放实行救助金。
元月17日上午,昌江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幸全,党组成员、实行局局长罗建民来到申请实行人汪华平家中,上门发放实行救助金2400元,帮助其过好2012年春节。申请实行人汪华平受被实行人李红星招聘检修厂房屋顶,不幸摔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需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法院判决李红星赔偿汪华平医疗费用25万余元。但被实行人李红星无固定收入,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其女儿在校读书,家庭生活也很困难。虽然被实行人李红星承诺每月分期赔偿汪华平300元,但是杯水车薪,无法解决汪华平面临的困境。
另一困难申请实行人农夫工王某从罗建民手中拿到实行救助款3000元时,感动地说:“我跑了许多部门,实行款始终没有拿到,女儿上学又要一大笔费用,昌江法院为民司法,及时为我发放这3000元救助金,这下过年有下落了!” (作者:李玲 金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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