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两级法院冒暑回访帮教未成年缓刑犯
2011年7月23日上午,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与珠山区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们顶着烈日,前往未成年人缓刑犯曹某工作的某饭店,对曹某等5人进行回访帮教并座谈。
曹某等5人于2008年因抢劫被捕,珠山法院、市中院在一审、二审期间,考虑到5人均系未成年人,仅因临时冲动作案,且情节比较轻微,悔罪态度较好,人身伤害性不大,决定判处缓刑,并执行跟踪帮教。
“感谢你们两年多来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从懵懂少年成长为一个大人。”“如今我能白手起家,我怙恃都很喜悦。这次来,我怙恃都叫我向你们通报他们的谢意。”“我会谨遵你们的教诲,认真工作,兴奋生活。”......座谈会上,曾经的失足少年们结合自身的改造经历与工作生活情况,与法官们侃侃而谈,倾诉心声。
看到曹某等5人对本身的犯罪举动有了清醒的熟悉,并顺利地走上了工作岗位,法官们倍感欣慰,并鼓励他们要增强改造,重树信念,以优秀的工作业绩回报怙恃,回报社会,同时也透露表现将一如既往、不遗余力地为他们排忧解难。
据了解,近几年来,景德镇市两级法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赓续创新完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积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电话回访、座谈帮教、帮助落实工作等体例,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综合矫治机制,确保每一位缓刑未成年人犯都能在社会的监管和帮助下走出阴影,健康成长。(汪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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