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法院吴庆欢荣获“全国政法体系良好党员干警”称号
2011年6月2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全国政法体系先辈下层党组织、良好党务工作者和良好党员干警赞誉大会上,昌江法院党组成员、鲇鱼山法庭庭长吴庆欢同道荣获了“全国政法体系良好党员干警”赞誉称号。
吴庆欢同道于1980年调入该院鲇鱼山法庭工作,31年来默默扎根于下层法庭,恪尽职守,用功工作,公正司法,清正廉洁,解释了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公正与责任、奉献与忠诚。2005年被评为全国人民法庭良好法官,2006年被评为全国良好法官,2007年被评为江西省勤廉兼优先辈典型,2008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 2009年被评为全省良好共产党员和首届全省十佳法官等光荣称号。
吴庆欢同道在司法战线上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前锋模范作用,始终坚持牢记宗旨,心系百姓,认真履行司法为民职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旌旗灯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写意作为第一标准,努力进步执法办案的社会结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最大限度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增长稳固协调因素。在他所办理的2000余件案件中,70%以上以调解体例结案,所判决的案件上诉率不足10%。当地老百姓亲切地说:“有纠纷上法庭,有困难找庆欢”。
作者:谢爱武 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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