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法院远赴千里调解一兄弟纠纷
5月24日至26日,乐平市人民法院法官一行4人在当地州里党委副书记陪同下,远赴800余公里之外的福建泉州,对一兄弟之间因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案进行调解。
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系同胞兄弟。2000年春节时,原、被告兄弟几人在长辈主持下对怙恃留下的老房进行处理,原告分得厨房一幢,被告等其他兄弟均分老房,后其他兄弟均将老房产权转卖给被告,当时原告未将分得的厨房转让给被告。2006年,原告与被告双方达成协议,以被告在原告所建新居里面的一块地换原告分得的厨房及厥后的空地,并划定界址,但双方并未就厨房的价格、木料的价格及归属进行协商。后原告认为被告将界址进行了变动,为此双方产生辩论,原告诉至法院本案经多次和谐,但原、被告双方各持己见,均不肯让步。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多次扬言到有关部门上访。
在福建泉州,法官们对兄弟二人进行了长达3个多小时的调解,目前,二人已经达成一些意向性的协议。
乐平市人民法院 刘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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