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法院延续两年获评全省“良好法院”
继2008年之后,2009年珠山区人民法院再次获评全省“良好法院”。
近两年来,珠山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紧张思想为引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保增加、保民生、保稳固”的工作大局,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依法开展审判实行工作,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急,努力进步为民司法水平。结正当院工作现实,狠抓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深入开展“两增强、两提拔”运动,着力提拔法官素质和案件质量;增强改动实行工作,圆满完成“清积”各项义务,着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正当权益;认真组织“向导班子驻街道、党员干部进社区”等为民实践运动,强化巡回审判和诉调对接,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得到地方党委、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同等好评。(朱海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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