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法院一案多执无果 两案连动执结
3月2日上午,乐平法院将一路种子款纠纷案实行完毕,并将最后一笔实行款发放到申请人手中,这同时也是另一路种子款纠纷案的实行标的。
2003年6月,乐平法院依法对一路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判决某种子公司一次性给付某村委会种子款31167元。本案进入实行程序后,乐平法院多次到种子公司实行,但通过查询、划拔等种种体例只实行到货款1万余元,余款19740元迟迟未能执结。因该种子款系几十户村民的劳动所得,看着农夫兄弟一双双期盼的目光,实行人员急在内心,却无计于施。后经过实行人员多方努力,发现本案的被实行人种子公司同时也是另一路案件的债权人,且该案已进入实行程序,标的为17万多元,足以付出村委会的货款。实行人员喜上心头,立即采取举措,对第二起案件的被实行人敏捷采取实行措施,查询并扣划4万元,并将其中的19740元直接交到了村委会也就是第一路案件的申请人手中。至此,本案得以圆满执结。拿到拖欠多年的种子款,村民们为法官送上锦旗透露表现感谢。
乐平市人民法院 徐娇君
关注“景德镇政法”微信公众号,掌握最新、最全、最权威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