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操作失误 裁定代为垫付
日前,一笔由中国农业银行乐平市支行某分理处代为垫付的12000元汇入乐平市法院实行账号,标志着这原由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而被法院裁定由银行代为垫付的案件落下帷幕。
事情还要从今年8月份说起。今年8月5日,乐平市法院一审宣判一路钟某诉姚某同居财产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姚某返还原告钟某彩礼款12000元。该案生效后,钟某申请法院实行,乐平市法院于9月8日查询到被申请人姚某在中国农业银行乐平市支行某分理处有存款12000余元,便及时裁定由该分理处帮忙扣划至法院实行账号。但是该分理处在帮忙扣划被实行人姚某在其处的12000元存款时,因其工作人员操作错误漏写了法院账号一个数字“0”,致使被实行人姚某的12000元没有及时扣划到法院实行帐号上,而被姚某将该12000元悉数取走,导致该案无法实行。
9月24日,乐平市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该分理处下达了关照书,限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被姚某取走的12000元扣划到该院指定的实行账号上,因分理处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被姚某取走的12000扣划,于是代为垫付了钱款。
作者:徐俊胜 叶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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