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法院国庆中秋期间执结标的160万元
国庆中秋期间,乐平市人民法院实行法官捉住外出务工人员过节返乡团聚的有利时机,通过摸排手中相干案件,精心谋划,周到布置,充分行使凌晨、晚间等歇息时间查找被实行人,依法采取拘留、冻结存款等强制措施,促使被申请实行人或家属主动履行任务,突击实行了一批积案,执结实行案件15件,实行息争6件,执结标的160万元。
申请实行人万某与刘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该案经一审二审,判决被告刘某一次性偿付原告人民币70万元及利息约10万元。该案生效后,刘某未履行判决。移交实行后,乐平市人民法院高度正视,多方查找刘某的着落,后经查询得知,被申请人刘某家住九江市,但在乐平有一租住房。9月30日午时,实行员得知刘某在乐平出现,武断敏捷出击,将其带到乐平市人民法院实行局,并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做思想工作,刘某遂提供第3人存款80万作为担保,并承诺于2009年10月31日前将该案履行完毕。乐平市人民法院将该存款及时予以冻结,一场涉案标的80余万元的实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作者:乐平市人民法院 徐俊胜
关注“景德镇政法”微信公众号,掌握最新、最全、最权威的资讯。
上一篇:乐平法院敲响“节日廉政”警钟
下一篇:银行操作失误 裁定代为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