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诉求 庭前解决拖欠款 冒炎暑 法官送来血汗钱
8月25日午时,当余升根等13人接过乐平市人民法院临港法庭法官冒着炎暑送过来的22700元工资时,激动地握着法官们的手说:“谢谢你们,能及时把老板拖欠我们的钱送支我们的手上!”
事情还要从今年2月说起。原告程光明与第三人张火灯共同承包了乐平市某红砖厂的机器,后因经营不善,经砖厂面临倒闭,于是二人将厂房悉数设备作价32万卖给被告程某某等二人。但因被告未按约付出转让款,原告于今年2月诉至法院院,经法庭调解,二被告赞成于今年8月13日将欠款12万元一次性付清,并已于当日付清。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了解到原告与第三人尚拖欠余升根等13人民工工资22700元,法庭考虑到若将原告设备款12万元悉数交给原告程光明与第三人张火灯,则可能使民工的正当权益难以得到珍爱,或可能造成民二的再诉讼。于是法庭对原告进行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终原告志愿将本属于本身的实行款交给法庭,由法庭直接付出给民工,使13位民工在未到法庭主张权利的情况下就领取了本身的工资。
作者:乐平市人民法院 徐俊胜 汪喜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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