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法院推出立案调解新行动
“法院办案真神速!”4月22日,程老师和黄女士拿着他们的离婚调解书,写意地脱离了珠山区人民法院。头天还在为小孩抚养、家庭财产分割等事项闹得不可开交的伉俪俩,第二天就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离婚调解协议。从起诉到领取调解书,前后才两天。
据了解,从今年3月份开始,珠山区人民法院试行立案调解制度。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涉案标的较小,且属于该院管辖、吻合立案条件的民商事案件,在审查立案阶段就启动调解程序。
该院立案调解的详细做法是,原告向立案庭提交起诉材料后,经审查吻合上述条件的,立案庭法官即建议各方当事人通过调解结案。在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前提下,法官在立案审查阶段或立案后的10天内,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争夺协商解决纠纷。对于当事人不赞成调解或逾期未能达成同等调解意见的案件,则移送相干营业部门审理。目前,该院立案庭调解成功的民事案件,结案时间平均为2天。
立案调解,有利于进步审判服从,削减当事人的诉累,节约审判资源,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它是珠山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司法为民”而推出的一项便民利民新行动,也是该院贯彻“三五”司法改革纲要精神,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新期待、新必要的一项有力尝试。(计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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