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法院学习实践运动与增强改动机关党建工作有机结合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运动中,浮梁县人民法院认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增强和改动机关党建工作,坚持做到以科学发展观引导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促进科学发展。
该院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表现到机关党建的各项详细工作中去,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自动性、创造性,发挥好他们在审判实行工作中的前锋模范作用。
此外,该院还切实增强党员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党的理论培训、知识竞赛、文艺运动等情势,赓续进步党员干部的素质能力。通过强化党员监督管理,严酷党的组织生活,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进步机关党组织增强监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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