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家具 伐樟树12根
触刑律 获徒刑3年
乐平市鸬鹚乡农夫程年芳做梦也没想到,为打家具,向他人买了12根樟树进行砍伐,却不料触犯了刑律。日前,被乐平市人民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珍爱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5000元。
2006年7月,鸬鹚乡农夫李某以新农村建设为名,欲将本乡碾子墩山场菜园地进行平整,该菜园地上长有一些野生樟树,李某欲将其出卖,程年芳闻悉后花1800元买下樟树12根,在未办理林木采伐允许证的情况下实施了砍伐,经林业部门鉴定,被砍伐樟树为香樟,属国家重点珍爱植物。
法庭上,程年芳懊悔不已,连连自责道:“都怪我不懂法,我以为花钱买的樟树就可以砍伐,没想到却犯了罪……”。因被告人案发后投案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本案再次给人以警示:学法、守法尤为紧张,否则身陷囹圄才如梦初醒,悔之晚矣。
供稿:洪和木、徐 熳
联系:乐平市人民法院 0798-656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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