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法院鲇鱼山法庭多项措施维护老年人正当权益
为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增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将机关效能年运动落到实处,昌江区人民法院鲇鱼山法庭针对农村比较普遍的赡养案件,采取各项利民、便民措施。
一是执行优先立案、上门立案的便民诉讼措施。即优先为到法庭求助立案的老年人免费代写诉状,优先代办立案手续,自动上门为举措未便或患病的老年当事人将其诉讼请求记录在案的体例办理立案手续。
二是实施司法救助和法律救济。立案时告知老年人免交诉讼费,并立即和谐镇司法所法律工作人员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救济。
三是对案件实施耐心的诉讼调解。即赡养案件一经受理,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及调解委员会,三方努力开展工作,耐心进行调解,使案件能够得到完善的解决,维护友善的家庭关系。
四是在坚持能调则调的同时,对调解无望的案件及时判决。在实行时,约请村委会帮忙案件的实行,使老人的基本生活能够得到保证。
五是执行巡回审理、就地解决的利民措施。针对部分家居山区、路途较远以及一些举措未便的老年人的情况,法官自动与该村村委会联系,到村开庭审理,就地调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结果。(刘兹博)
关注“景德镇政法”微信公众号,掌握最新、最全、最权威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