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昌江区法院立案提醒表现知心服务
日前,为妥帖处理各类案件,防止法院各庭室之间因信息传递不及时引起不需要的纠纷,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积极执行立案提醒制度。
昌江区法院立案庭在接待来访过程中发现,假如当事人的某些举动动向或特别要求没有及时传达给承办人,有可能会给审判工作造成不需要的麻烦。为此,该庭积极推出立案提醒制度,以便在第临时间了解到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假如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有必要提示承办人细致的事项,立案庭就将这些事项记录到“立案提醒”中,在案件移交营业庭的同时,将“立案提醒”关照书一并送交响应营业庭。如该庭在接待黄某诉吴某离婚纠纷一案时,黄某提出其已与丈夫吴某分居,独自租房居住。因为其夫脾气躁急,黄某忧虑吴某知道其住处后会上门纠缠,故向立案庭法官提出要求对其租住房屋的住址予以保密。立案庭当即透露表现赞成并在受理该案的同时,记下了原告黄某的这一特别要求,在“立案提醒”中进行了分外说明,同时提示承办人在该案开庭审理时细致避免双方矛盾激化的情形。立案庭的知心服务,得到当事人的赞同,同时也受到案件承办人的好评。
实践证实,昌江区法院立案提醒制度的执行,既能让当事人的某些特别要求得到知足,表现法院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又能使承办人及时周全掌握当事人的某些特别动态,从源头上防止信访事件的发生。
(肖 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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