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中院四项行动确保学习“东营经验”运动取得实效
1月16日上午,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学习“东营经验”动员大会,决定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开展学习山东省东营中院“政治建院、人才兴院、以制治院、科技强院、建设当代化审判机关”经验的运动。
为确保此次运动取得实效,该院积极采取以下四项行动:一是增强组织向导。成立了以夏克勤院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运动向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详细工作,并要求各下层法院要成立响应组织向导机构。二是明确责任。明确各下层法院院长、各部门重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学习宣传运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他们切实担负起责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好学习宣传运动,并将该学习运动情况作为法官年底考核的紧张内容。三是制订详细的运动措施。整顿汇编现有的各项法院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科学的法院管理系统;完美科学合理的良好法律人才选用机制,增强在职法官教育培训,进一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增强法院信息化建设,精心打造“数字化法院”;增强法院文化建设,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四是增强跟踪督促。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下层法院巡查学习宣传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东营经验”座谈会,交流学习领会,挖掘学习典型。(王长蓥)
关注“景德镇政法”微信公众号,掌握最新、最全、最权威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