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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山法院成功执结一路三年积案

作者:admin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2日 点击数:

  近日,申请实行人熊女士喜悦地从珠山区人民法院实行法官手中接过被实行房屋钥匙,并对该案的处理效果感到特别很是写意。

  熊女士系景德镇市下岗工人,2005年12月,她向珠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实行该院判决所确定归其所有的商品房一套,但被实行人朱某夫妻以判决不公为由,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任务,并多次以死相威胁,抗拒阻挠人民法院的强制实行。熊女士于2006年上半年多次到该市政法委反映情况,要求尽快将实行标的实行到位。

  景德镇市和珠山区两级政法委高度正视此案,多次指示珠山区人民法院尽快执结,并指示公安、街道等部门帮忙实行。珠山区人民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实行局长为副组长的实行专案向导小组,一方面做好申请实行人的稳固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实行工作。   

  区政法委和法院向导多次找到朱某夫妻做思想工作,但他们置若徒然,拒不实行。鉴于该案被实行人对抗情绪紧张,实行难度较大,2006年6月,珠山区人民法院报请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实行。但被实行人在强制实行过程中多次以喝农药自尽,引爆煤气罐与实行人员同归于尽等体例抗拒阻挠实行。在多次做思想工作,并对朱某的妻子实施司法拘留仍无效的情况下,珠山区人民法院将本案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要求追究朱某的刑事责任。朱某于2008年4月和5月因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和妨碍公务罪被刑拘和逮捕。在羁押期间,该院实行法官仍然坚持做朱某夫妻工作,终于,朱某夫妻赞成履行生效判决。鉴于朱某认罪态度较好,且已赞成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任务,珠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在朱某赞成履行任务后,珠山区人民法院有关工作人员及时组织双方做好房屋交接和过户手续,并将整个案件的实行经过和刑事判决效果转达给申请实行人。考虑到被实行人朱某在初期对实行的抵触情绪很大,且现又被处以刑罚,为防止其做出不利于社会稳固的言行,珠山区人民法院一方面及时向朱某所在街道转达情况,请其密切关注朱某的思想举动动态;另一方面确定由刑事案件承办法官在朱某缓刑期内,每季度找其发言一次,以了解其思想动态,帮助解除思想包袱。目前,朱某伉俪对民事实行和刑事判决效果均透露表现听从,并保证不会做出过激言行。

  据悉,该院高度正视实行工作,果断维护司法权威,最大限度地削减法律“白条”。今年12月份以来,该院积极开展实行积案大会战,院向导亲自挂帅,实行局全力以赴,其他庭室认真配合。短短的半个月时间,该院共出动警力120人次,传唤当事人40余人,执结积案11件,案值60余万元。(朱海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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