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法院妥帖处理拆迁纠纷为优化投资环境保驾护航
日前,浮梁县人民法院在依法办理一路拆迁纠纷过程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及时妥帖处理,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收到了优秀社会结果,得到了市县两级向导和外商企业的充分一定。
2007年,景德镇市陶瓷工业园通过招商从外埠引进了一家陶瓷企业来园落户,经有关部门规划批准,该企业在园区内进行陶瓷工程后期项目建设,园区内原居住的绝大部分村民也积极相应政策规定进行了陆续搬迁。
2008年7月,项目部工作人员与村民郭某多次协商拆迁事宜,均因郭某提出的无理要求而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紧张影响了企业的开工建设。拆迁纠纷引起了景德镇市和浮梁县两级向导的高度正视,专门召开和谐会议商讨拆迁事项的处理,县有关部门的负责同道先后数次组织和谐做郭某的思想工作,均遭到拒绝。最后,陶瓷项目部向浮梁县房产管理局申请行政裁决,裁决书下达后,郭某仍我行我素,未如期搬迁。浮梁县房管局遂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拆迁。
法院依法受理后,为优化浮梁投资环境,切实保障企业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前,该院胡俊萍院长、任昌镇副院长带领行政庭法官及工业园区向导来到拆迁现场做郭某及家属的说服教育工作。经法官们的耐心疏导、妥帖处理,郭某与拆迁方终于达成了补偿安置协议,并在协议签订的当天拆除了房屋,从而确保企业项目工程的如期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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