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法院推行“特邀监督员”和“司法联络员”制度
日前,昌江区法院在同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聘了18名“特邀监督员”,在辖区内的75个村(居)委会选聘了75名“司法联络员”,从而为该院推进“特邀监督员”和“司法联络员”制度拉开了序幕。
“特邀监督员”将可以通过参加庞大、典型案件和其他公开审理案件的旁听;排期预约参加“院长接待日”和庞大有影响的案件接访运动;观察法院审判、实行工作过程;参加法院有关会议等体例,依法监督和引导法院工作,增长法院工作透明度,促进公正司法。
“司法联络员”作为人民法院了解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可以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帮忙法院做好思想、宣传等工作,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的各项措施辐射到辖区每个角落,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赖。
“两员”制度的实施,拉近了社会各界与法院的距离,增长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进步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团体熟悉和评价,激励了法官更加自觉、自发地落实司法为民工作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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