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法院严酷案件评查提拔案件质量
近两年,珠山区人民法院采取各种有用措施,严把案件评查关,以评查为动力,促使案件质量提拔。
该院规定由院长、副院长和其他具有法官资格的庭室负责人对全院已审(执)结的各类案件,从案件的审理期限、裁判文书、各种笔录、送达回证等方面进行评查。此外,该院还规定了各自案件评查义务基数,其中院长每年至少评查40件。
该院将案件的评查情况予以量化,按月计入法官的绩效考核档案,做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对评查中发现的题目记录在评查意见表,反馈给案件承办法官,对较为紧张的失误要求写出情况说明,对显明的错误或失误,足以影响案件实体公正的,交由院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严酷的案件评查制度,使案件质量得到较大提拔。今年以来,该院的裁判文书制作更加规范,审判流程管理更加科学,案件程序与实体凸现公正。截至六月尾,该院各类案件的上诉、抗诉率与去年同比降落了1.5个百分点,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率降落了5个百分点。(邓建如 朱海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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