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法院以五项措施强化审判大巡回机制
浮梁县法院针对辖区“地处山区、地域狭长,人口居住分散,人民群众打官司难”的特点,坚持“贴近农村、贴近群众、贴近现实”原则,强化服务人民群众的审判大巡回机制,为服务山区群众诉讼,构建协调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在不设固定法庭的12个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巡回审判机制,组织3台巡回审判车辆,每月定人、定点、准时在巡回审判点巡回办案,不定期针对突发事件、群体性纠纷就地处置。二是在法庭开通“二十四小时”办案服务热线,使地处偏远、交通未便的当事人随时可以拨打,法官接电后及时上门或约定接待办理相干立案手续和法律咨询。三是完美“便民导诉”措施,通过张贴通知布告、制作牌匾和发放便民联系卡等体例告知受案范围、巡回审判日期、主理法官联系体例,方便群众诉讼。四是建立民事纠纷调解网络,由法庭、乡(镇)当局、司法所、村委会及其他下层调解组织等部门联合建立民调网络,建立以法庭为主导,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各种纠纷解决体例相互衔接、相互增补、相互支撑的多元化调解机制。五是创建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点,充分发挥下层法庭在新农村建设的前沿阵地作用,在辖区新农村建设村建立服务点,在村委会就地办公,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出现的各类纠纷依法及时调处。
审判大巡回机制实施以来,仅上半年,该院人民法庭巡回结案65件,巡回审判率达68%,巡回率同比上升20个百分点,各类民事纠纷调解结案140件,调解率为62%,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 ,所结案件无一路因诉讼处理不当造成上访、集访。
(浮梁县委政法委 吴娅喜)
一是在不设固定法庭的12个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巡回审判机制,组织3台巡回审判车辆,每月定人、定点、准时在巡回审判点巡回办案,不定期针对突发事件、群体性纠纷就地处置。二是在法庭开通“二十四小时”办案服务热线,使地处偏远、交通未便的当事人随时可以拨打,法官接电后及时上门或约定接待办理相干立案手续和法律咨询。三是完美“便民导诉”措施,通过张贴通知布告、制作牌匾和发放便民联系卡等体例告知受案范围、巡回审判日期、主理法官联系体例,方便群众诉讼。四是建立民事纠纷调解网络,由法庭、乡(镇)当局、司法所、村委会及其他下层调解组织等部门联合建立民调网络,建立以法庭为主导,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各种纠纷解决体例相互衔接、相互增补、相互支撑的多元化调解机制。五是创建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点,充分发挥下层法庭在新农村建设的前沿阵地作用,在辖区新农村建设村建立服务点,在村委会就地办公,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出现的各类纠纷依法及时调处。
审判大巡回机制实施以来,仅上半年,该院人民法庭巡回结案65件,巡回审判率达68%,巡回率同比上升20个百分点,各类民事纠纷调解结案140件,调解率为62%,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 ,所结案件无一路因诉讼处理不当造成上访、集访。
(浮梁县委政法委 吴娅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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