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中院四项措施确保庭审安全
今年以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结合工作现实,推动四项有用措施,确保庭审安全。
一是多警协作、警务联动。重、特大案件的庭审警务保障由司法警察与武警、交警、特警协同配合,两级法院司法警察联动运作确保庭审安全。武警担负庭审场地及押解途中的警戒义务,特警担负庭审场地秩序维护义务,交警担负押解车队的引道和后卫及沿途路口交通秩序维护。如许有利于司法警察集中精力完成好押解、看管、值庭、安检等项义务。二是义务细化、包干负责。将庭审警务保障义务进行细化分解、细化后的各项工作由专人负责,每位被告人的押解、看管、值庭由2名司法警察包干负责,削减了交接中心环节,不仅节约了警力资源,而且十分有利于包干负责的司法警察撑控被告人的一举一动,确保庭审安全。三是清封场地、编号旁听。重、特大案件庭审,司法警察均在庭审30分钟前清查场地,排除安全隐患,庭审结束前15分钟及时封场保证还押车队顺利出行,防止因秩序紊乱导致不安全情况发生。对旁听证进行编号发放,由辩护人同一签字领取后,按需放发;旁听人员经安全检查和登记后持证对号入座,有利于司法警察掌控旁听秩序,提拔庭审安全系数。四是前动后评,认真总结。接受庭审义务后,司法警察支队都荟萃参加警务保障人员进行思想动员,根据制订的方案周到安排落实好详细警务保障工作;警务义务结束后,支队及时召开评析会,总结成功经验,分析不足缘故原由,提出整改办法。
上述四项警务保障措施实施后,庭审警务保障工作取得了显明成效。截止6月10日,支队共担负押解被告人200人次,看管人犯202人次,值庭41次,没有出现一路因工作不当而影响庭审有用进行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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