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人民法院——景德镇中院救助基金情暖特困当事人
“真不知道说什么好,真是济困解危啊,这下我们家总算可以过个好年了,感谢法院……”2月3日,当我院实行局吴海平、阎志海两位法官冒雪将3000元法院援助金递到申请实行人王复兴手中时,王复兴感激不已,哽咽着对法官们连声叩谢。
自2005年王复兴被人危险致手脚残废后,一家的生活便陷入困境,这笔救助金对王家来说是久旱后的甘雨。我院已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侵害人作出赔偿其7万多元的判决,并正在和谐当地民政部门、村委会给王复兴办理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以及申请农村小额贷款,帮助其开个小店,解决其生活困难。
近年来,我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相称多的刑事被告人及其亲属较为困难,能够足额对当事人及其亲属进行赔偿的不到5%,约80%的被害人只能获得10%至15%的赔偿;在全市法院尚存的600余件实行积案中,80%以上是因为被实行人确无充足财产可供实行造成,其中申请实行人是天然人且生活相称困难的约占30%。困难刑事被害人和申请实行人,因为权利无法兑现,加之目前社会援助救济机制尚未健全,容易引发申诉上访及其他潜在的不稳固因素。针对这种状态,今年年初,我院在全市两级法院周全启动了对特困刑事被害人和申请实行人救助工作,并积极争夺市委、市当局的支撑,筹资40万元设立特困刑事被害人和申请实行人救助基金。
春节将至,为使困难刑事被害人和申请实行人过个好年,我院对吻合救助的当事人,简化审批手续,不畏道路结冰通畅未便,敏捷将救助基金送到当事人手中。截止到发稿时为止,我院已发放2万多元救助款到王复兴等6位当事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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