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增强农村环保工作促进农村协调稳固
日前,景德镇市研究出台了《关于增强农村环境珍爱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当局周全增强农村环保工作,全力维护农村协调稳固。
《意见》要求,各级当局认真组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结合各地现实情况,侧重农村饮用水源地珍爱、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村地区工矿企业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泥土污染防治等环境题目的整治,以及生态示范创建成果的巩固和进步,进步农夫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稳固协调,《意见》强调,各县(市、区)要将30%以上的州里列入生态示范创建村镇(乡)规划,选取重点村庄列入环境综合整治村庄计划。各级财政部门将从资金和政策上加大对农村环保的支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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