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增强学习教育预防涉林渎职犯罪
为了增强森林资源管理,做好预防涉林渎职犯罪工作, 8月12日,市林业局组织县(市、区)林业局、市枫树山林场、市森林公安局、市资源监测中间、市野保站、市执法支队、市木材检查站、局机关有关科室等林政资源管理人员专题学习国家林业局林资发[2008]125号文件及《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专项工作所涉渎职犯罪罪名及立案标准》。市林业局王学忠副局长、局纪委余明书记就预防涉林渎职犯罪工作分别作了讲话,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分外是林政资源管理人员要进步对涉林渎职犯罪形势严厉性和危害性的熟悉,要把预防涉林渎职犯罪题目摆在工作的紧张位置,要高度正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承担起珍爱森林资源的行政职责。通过学习,促进了各级林政资源管理人员进步依法行政水平和效能,进一步加强了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加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自发性,对强化森林资源管理,珍爱森林资源安全具有紧张的意义。以此为契机,深入做好预防涉林职务犯罪工作,果断袭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运动,为林业各项改革和发展创造优秀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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