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政法综治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关照
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政法综治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关照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政法各部门、市综治责任单位: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市政法综治宣传信息工作,推进我市政法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政法综治宣传信息工作的科学化、规划化、制度化,加强宣传信息工作的自动性、及时性、正确性、科学性、引导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了《景德镇市政法综治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行。
中共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员会
2008年4月2日
景德镇市政法综治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增强政法宣传信息工作,推进我市政法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引导思想和考核原则
紧紧围绕政法中间工作和为实现中间工作作出的阶段性部署,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宣传信息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进步宣传信息的质量上,看重总结成绩、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宣传信息工作要凸起“五性”,努力在“五求”上下功夫。一是凸起及时性,在求“快”上下功夫;二是凸起真实性,在求“准”上下功夫;三是凸起前瞻性,在求“新”上下功夫;四是凸起科学性,在求“深”上下功夫;五是凸起引导性,在求“高”上下功夫,切实把我市政法体系的宣传信息工作进步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考核内容和基本要求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政法各部门和市综治责任单位要建立完美各项宣传信息工作制度,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分管向导和工作人员,详细负责信息调研工作,确保宣传信息稿件的报送数量。
根据全市政法综治部门现实,确定如下工作目标义务: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不含下层政法部门)全年要在《长安》杂志或中政委动态上稿1篇;在江西政法(综治)动态上上稿2篇;在《江西政法网》上上稿12篇;向《景德镇政法网》和《瓷都平安网》提供信息稿件240条。
市政法各部门(含下层政法部门)全年要在《长安》杂志或中政委动态上稿1篇;在江西政法(综治)动态上上稿2篇;在《江西政法网》上上稿24篇;向《景德镇政法网》和《瓷都平安网》提供信息稿件500条。
市综治责任单位全年要在《江西政法网》上上稿1篇;向《景德镇政法网》和《瓷都平安网》提供信息稿件24条。
三、考核标准和计分办法
1、全年宣传信息工作目标考核的基础分为100分,完成工作义务的,在100分基础上按响应标准进行加分,未完成工作义务的,在100分基础上按响应标准进行扣分。
2、完成全年上稿和报送信息稿件义务的,在《长安》杂志的或中政委动态每增长一篇上稿,加10分;在江西政法(综治)动态每增长一篇上稿,加5分;在《江西政法网》每增长一篇上稿,加3分;向《景德镇政法网》和《瓷都平安网》每多提供一篇信息稿件,加0.1分。
3、未完成《长安》杂志的或中政委动态上稿义务的,每少1篇扣5分;未完成江西政法(综治)动态上稿义务的,每少1篇扣3分;未完成《江西政法网》上稿义务的,每少1篇扣2分;未完成《景德镇政法网》和《瓷都平安网》提供信息稿件义务的,每少1篇扣1分。
四、考核办法和兑现奖惩
对政法综治宣传信息工作的考核,由市委政法委同一组织进行,市委政法委宣传调研科详细实施。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政法各部门和市综治责任单位报送及采用宣传信息稿件的情况,每季度进行转达,年底对全市政法综治部门宣传信息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同一排名。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政法各部门和市综治责任单位分开进行考核,总得分排名分别为县(市、区)委政法委和市政法各部门前两名的评为全市政法综治宣传信息工作先辈单位,并给予全市转达表扬,对于排名后两名的给予转达指斥。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和市综治责任单位宣传信息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考评,在综治宣传工作(3分)中,按量化考核排名先后确定得分。完成全年上稿和报送信息稿件义务的,在年度综治考评中,每增长一篇中政委动态稿件,加5分;每增长一篇《长安》杂志稿件,加2分;每增长一篇上稿江西政法(综治)动态稿件,加1分。
五、附则
本考核办法从正式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