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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德镇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7日 点击数: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全面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赣发[201l]13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第一,人民至上,继承创新,扎实履行稳定第一责任,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把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贯穿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积极创新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为把我市建设成繁荣和谐魅力瓷都提供坚强保障。

  2、基本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协调,源头治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坚持立足市情、改革创新。

  3、主要目标。通过3-5年的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建立与我市经济建设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新体系,实现“三增强一提高”的目标:

  ——基本社会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完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和养老保险制度,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达到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保持在98%以上。

  ——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明显增强。基层基础工作保障和工作能力大幅提高,基层综治组织全覆盖,基层平安创建达标率90%以上,部门行业平安创建总体达标率90%以上。

  ——维护社会稳定能力明显增强。矛盾纠纷发现预警率、调处率、调处成功率不断上升,90%以上的矛盾化解在基层,进京赴省非正常访、拦门堵路等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刑事案件发案率和安全事故人员死亡率在全省保持低位。不发生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案(事)件。

  ——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全市人民群众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构建社会管理工作新体系

  4、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在有序扩大城镇户籍人口比重的同时,按照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管理规范、统一高效的要求,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体系,把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改革,建立和完善居住证制度,严格落实流动人口居住实名登记。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代码的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和管理服务机制,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工作模式,抓好以租住房屋为主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管理,加快建立房屋出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动态。

  5、完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加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青少年群体和刑释解教人员、精神病肇事肇祸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吸毒人员、城乡空巢老人等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常态化的同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逐个落实监管责任,逐个制定帮教办法。健全共青团组织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失范失足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机制,构建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预防和控管机制。建立对曾经肇事肇祸和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管理治疗信息库,完善监测预警、救治救助、服务管理机制。摸清吸毒人员底数,建立健全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相互衔接工作机制。构建和完善帮助困难群体融入社会的机制,加强社会救济,加大帮扶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6、加强和健全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系。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把各类社会组织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发挥社会组织自我管理和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经济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形成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重点依法加强对政治类、法律类、宗教类社会组织以及有境外背景的社会组织的监管。建立社会组织监管信息平台,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行为。

  7、加强和健全新经济组织的服务管理体系。在非公有制企业努力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积极推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党建工作联系点和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发挥党的群众工作政治优势,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服务党建,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基层组织,并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指导和帮助各类新经济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规范企业管理行为,强化企业服务管理职工的社会责任,不断改善职工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切实加强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综治进民企”活动,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内部安全稳定法人责任制及其社会责任,不断提高新经济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工作水平。

  8、构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网络虚拟社会防控机制和监管体系,加强网络监管队伍、网上技术手段和力量建设,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和网络犯罪打击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形成网上动态管理和快速反应机制。整合宣传、媒体、通信、政法等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建立健全网评队伍,强化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和引导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网络有害信息。加强对互联网运营、服务单位以及手机、微博客、社交网站等新兴媒体的安全监管,有效实现对网上重点人、信息舆情和重点阵地的动态管控。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处置网络舆情能力,深入研究网上舆论引导的特点和规律,对重大网络舆论事件第一时间公布权威信息和事实真相,主动占领网上思想舆论阵地。

  9、健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设施和装备,健全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制度,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充分发挥工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加强对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物品以及废旧物品回收交易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物品和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管理,预防交通、火灾事故发生。强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建立健全食品准入和源头管理长效机制。

  10、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条块结合、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社会动员、事故调查以及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机制,加大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防恐反恐等突发事件的监测监控,提高城乡应急服务管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加强和规范市维稳信息中心建设,配备事业编制,安排工作经费。抓好维稳信息督查员队伍建设,城市街道(乡镇)和农村小城镇配备专职维稳信息督查员,市、县(市、区)直属部门以及乡配备兼职维稳信息督查员。健全党委负总责、有关方面参加的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联合指挥机制,加强公安、武警等专业队伍和专业装备建设,定期开展实战演练。加强各级干部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灾等教育培训,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强化全民应急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11、严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进一步完善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结合,打、防、管、控、矫、教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加快推进以“天网工程”为龙头的城乡技防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地网工程” 建设,提升居民小区、主要路面、要害部位、重点单位、复杂场所的视频监控覆盖率,提高家庭技防入户率。强化社区警务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整合各类防范力量,构筑纵向到底、模向到边的专群联防、区域联动、边际联控的巡防新格局。健全滚动排查、动态分析、集中整治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和研判制度,确保治安重点地区、治安重点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治。针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有效打击有组织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暴力恐怖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统筹解决各地存在的治安管辖与行政管辖不一致的问题。扎实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单位(机关、团体、企业)、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将平安建设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

  三、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完善维护群众权益的新机制

  12、强化社会服务保障机制。坚持把加快发展与科学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扩展民生工程实施范围,努力满足群众在教育文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进一步加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创业和就业支持服务体系。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范围,提升农村新农保、新农合、农村低保覆盖水平。加快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加大民生工程经费投入,增加民生指标在各类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加强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职工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及时有效、群众满意的服务平台。

  13、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职能作用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以及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拓宽诉求表达渠道。健全公共政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不断扩大公众参与。抓好群众来信来访、“民声通道”、“市、县(市、区)长手机信箱”、 “12345”为民服务热线等各类群众维权渠道的建设,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提高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与群众互动交流的能力,建立社情民意调查制度、社会舆情分析制度,及时准确掌握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

  14、大力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落实赣办字[2010]21号文件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改革方案出台、重大决策作出、重点项目实施的必经程序和前置条件。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影响面广的重大事项决策,事前都要开展调查论证,应评尽评,不评估不决策、不审批,充分评估可能出现的各类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对评估认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要予以否决或暂缓实施。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倒查机制,对重大事项未进行稳定风险评估或评估工作中有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5、创新和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建立党政领导、综治协调,以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和市维稳信息中心为依托的市社会矛盾化解中心,按照统一登记、分类接谈、现场答疑、立案调处、领导包案、综合处理的运行机制,对群众诉求做到“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 。完善维稳信息重大突出问题快速接报和社会矛盾日常排查机制建设,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制度,实行社会矛盾分项分级预警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时化解。完善政法、综治、维稳、信访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快和强化市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17个专项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建设。健全基层调解工作网络,加强行政调解组织、行业性调处机构和综合调处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类群众组织及时发现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的作用。

  16、创新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向其他行业和领域延伸,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力度,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完善人保部门、工会组织、企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和劳动关系预警制度,健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劳动关系调解组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多方参与,共同治理,激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新活力

  17、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建立不同类型的基层联系点,经常到联系点听民声、解民意、知民情、济民困、帮民需。坚持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和市直部门领导每年下基层工作和调研的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进一步落实机关干部下派帮扶制度,统筹安排扶贫包村、新农村建设、综治挂点帮扶工作,建立社会管理助理员制度,定期选派机关干部任社会管理助理员,到乡镇(街道)、村(居)驻点工作;每年集中组织机关干部下基层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7天,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推进基层干部经常性走访群众制度化,县(市、区)党政领导要力争在任职内到过全县(市、区)100%的行政村(居)和重点企业;乡镇领导干部在任职内要到过全乡镇100%的自然村和企业;乡镇干部驻(挂)点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要访过100%的农户、困难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广泛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呼声,各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要做好组织、引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发挥统一战线在联系群众、加强社会管理中的独特作用,在沟通联系中听取诉求,融洽感情、促进和谐。

  18、把群众工作贯穿于社会管理全过程。把群众工作做为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来抓,全省群众工作统揽信访试点工作县要探索组建群众工作部。乡镇(街道)要依托和谐平安联创中心构建社会管理服务的基础平台,实行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法治联创、社会管理联管。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制度,市党政领导干部每季度、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安排一天时间公开接访;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以及市、县(市、区)两级部门领导干部每个工作日轮流接待群众来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19、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作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评价社会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对行政、司法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进行民主评议或群众满意度测评,根据群众意见改进工作。对一些长期积累的问题,要抓住重点,每年集中力量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加强和创新综治、纪委、监察、组织、人事五部委综治联席会议查究责任制度和政法委执法监督巡查制度,加大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和解决疑难问题的力度,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执法不公等背后的腐败案件或渎职行为。

  五、固本强基,长效治理,增强社会管理基层基础新机能

  20、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组织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工作精力和注意力更多放到基层,推动乡镇(街道)把工作重心逐步转到社会管理为群众服务上来。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委(办)建设,实行基层综治、维稳、反邪、信访“四位一体”的工作机构,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严格落实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为副科级的规定,确保综治干部的岗位津贴到位。加强村居(社区) 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村(居)委会、村小组(社区),分别设立综治(群众)工作室和综治(群众)工作联系点,村居综治工作室专职主任享受村(居)干部同等待遇。试点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发挥社区工青妇组织、物业管理机构、驻区单位等各方面作用,选调县(市、区)在职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和退休干部入村居作为社会管理协理员开展服务群众工作,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教师、老复员退伍军人在当地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

  21、提升基层社会组织服务管理能力。建立健全以城乡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严格执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确保居(村)民委员会能够有效完成法律规定的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等任务,确保居(村)民能够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探索“社会人”的服务管理新途径,以社区为主体,建立基层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商、公安、房管、计生、劳动保障等部门参与的联动管理机制,把“社会人” 纳入“社区人” 管理。完善有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基层自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化服务、志愿者服务和慈善捐赠等服务活动。

  22、加大社会管理服务保障经费投入。建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财政要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逐步增加综治工作专项经费并在安排预算时实行单列。县(市、区)每年要为乡镇(街道)安排一定的社会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和谐平安联创中心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保障正常运转、高效服务。市、县(市、区)两级分别设立200万元、100万元的疑难信访问题救助资金,并视情逐年增加,专款专用、滚动使用。创新社区组织运行经费筹资方式,实现社区服务资金来源多元化。

  2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社会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大“六五”普法力度,积极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抵御信闹不信法等不良风气,不断提升群众的法制意识。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加强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公正执法教育,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在社会管理中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在全市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24、积极培育良好社会心态。坚持服务群众与教育群众相统一,社会管理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开展社会关爱行动,发展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关心帮助困难家庭和个人。建立健全心理卫生服务体系,及时发现、积极疏导社会不良心态,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积极开展心理调节疏导工作,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发展、规范心理服务专业机构,提供社会化心理咨询、治疗等服务。建立高危人群心理干预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

  六、加强领导,凝心聚力,提升社会管理工作的新水平

  25、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管理及创新工作的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不断推进工作进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市委市政府的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贯彻市委市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重点协调和指导推动多个部门社会管理重要事项的解决;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提出重大政策措施建议等。加强各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建立社会治安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口管理、“两新”组织管理、校园及周边整治、特殊人群管理、护路护线联防、政策研究等综治专项组,切实抓好社会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26、强化齐抓共管格局。市直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社会管理工作要适时进行专项视察。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考核考评制度,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履职情况记入综治责任人政绩档案,与提拔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严格实行综治“一票否决”权制和领导干部维稳问责制。

  27、实行项目推进制度。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在通盘考虑、整体谋划的基础上,紧抓民生之本,解决民生之急,排除民生之忧,形成一批社会管理创新项目,以项目化的方式分类、分块、分条推进。对每一个项目,明确一名市级领导挂帅、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制定一套工作方案、组建一个专门队伍、落实一项财政配套支持资金,做到领导、经费、政策、人员保障有力。将社会管理创新项目推进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范围,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8、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植体系建设,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不断把道德规范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内在品质和自觉行动。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推动社会规范建设,着力打造诚信景德镇。加大新闻媒体对不文明现象曝光力度,引导市民讲文明,讲礼貌,努力营造“瓷都是我家,共建惠大家”的社会风气。加强和谐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并切实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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