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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政法系统关于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13日 点击数:

        ·关于印发《全市政法系统关于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政法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政法系统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活动,根据市委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政法系统工作实际,经市委政法委研究同意,现将《全市政法系统关于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1年11月6日

全市政法系统关于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活动的文件精神(景党发[2011]9号),进一步强化政法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政法系统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建设“勤政、创新、规范、高效”的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解决政法机关及政法干警作风懒散、纪律松懈,行为失范、效能低下等问题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效能监察为抓手,按照全员参与、突出重点、注重落实的工作要求,强化“五大意识”,大兴“五大作风”,彻底解决机关干部作风“庸懒散虚”的四个突出问题,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不断提高政法机关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以全新的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实现全市政法各项工作的创新与突破,为建设繁荣和谐魅力瓷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弘扬社会正气。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和引导广大政法干警主动查找和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互帮互查活动,最终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是坚持发扬民主,落实群众路线。要按照学习调研问计于民、分析检查纳谏言于民,整改提高取信于民的工作要求,尊重干警的民主权利,实行开门查摆,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政法各部门还要主动征求相关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工作实效。政法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本部门主题活动的内容和方式,突出重点,力争把问题找准、把原因挖透、把措施定实,确保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制度为本,形成长效机制。将查找问题、加强整改和制度建设贯穿到政法队伍建设始终,认真查找并解决政法队伍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注重教育、强化监管,又注重制度体系建设,着力构建政法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是坚持科学安排,做到统筹兼顾。要正确处理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日常业务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力争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要将主题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多策并举,相互衔接,科学推进。
  三、目标任务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加强以忠诚、公正、廉明、为民、奉献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确保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加强“三个至上”教育,真正做到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感情认同。积极引导广大干警自觉摒弃有悖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切实增强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加强业务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政法各部门要通过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和开展各种培训教育等措施,立足提高干警履职尽责的能力、培养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本领、掌握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干警进行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重点解决执法水平不高、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强、做群众工作本领不大等问题,使广大干警既具备过硬的专业素养,又能有效开展群众工作,全面提升政法机关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提高政法队伍的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纪律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通过狠抓纪律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守政治纪律,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组织纪律,做到“四个服从”;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严守群众纪律,认真对待、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守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严格内部管理,落实警务、检务、审务等各项公开制度,坚决查处执法犯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案件。要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抓制度促规范、抓业务促发展,健全完善以执法责任、执法绩效考评、执法监督、执法培训、执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良好形象。狠抓班子和干警思想作风建设,端正领导作风,坚持原则,率先垂范;务实工作作风,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严谨学风,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执法、司法;严格生活作风,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重点解决干警服务意识不强、态度不好、工作不认真和其它形式主义等问题,真正树立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形象。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从严治警“四个一律”的要求,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坚决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要切实关爱政法干警,坚持政治上关心、工作上爱护、生活上体恤,真正把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是加强政法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以主题活动开展的为契机,不断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努力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要全面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力争在全省排名进位前移;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政法部门的满意率,继续保持在全省领先。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市委的要求,这次活动从10月底开始至2012年1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20至11月10日)市政法各部门要通过召开党(委)组会和干警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市委有关主题活动的文件和领导讲话,明确加强广大政法干警对开展主题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引导广大干部充分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搞好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要及时成立“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根据“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要求,对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要求,广泛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整改问题。通过自已找、别人提、领导点、社会评等方式,广泛征求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集中查找执法行为的不规范和随意性、专业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执法透明度不够等突出问题;重点查摆工作中执法作风粗暴、效率低下、办事推诿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等不良现象,有针对性的抓好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整体效能提升。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12月11日至2012年1月10日)积极开展对“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活动的监督和评议工作,在评议中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将评议结果作为评先树优、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市委政法委组织考评组,对市政法各部门开展主题活动以及机关效能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方面情况开展考评检查,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各个人进行集中表彰,对活动组织不力,措施不实,存在问题的单位,将督促整改责令“补课”,对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严厉追究领导责任。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2012年1月11日至1月20日)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巩固提高效能建设成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健全推动创新发展的规章制度,形成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有关制度,修订、补充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不断建立健全政法干警执法岗位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政法干警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等机制,推动作风建设的经常化、制度化、长效化,进一步激发机关干部转变作风、服务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的成果,促进全年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举措
  为保证主题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结合政法系统工作实际,拟开展以下八项具体举措:
  一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宣讲活动,教育广大干警坚持正确的法治理念。
  二是开展建言献策大座谈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三是开展政法工作大调研活动,有效解决地政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四是开展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更多为群众服务。
  五是开展执法活动大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政法机关的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
  六是开展执法作风大暗访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和保持政法系统的良好形象。
  七是开展政法系统执法为民先进基层单位和先进个人大表彰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坚持以点带面,形成全系统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八是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专题民生生活会,不断提高政法领导干部的思想意识和政治觉悟,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形成领导和推动政法工作的坚强组织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领导,成立了全市政法系统主题活动领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雄泰组长,市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和市政法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明确分工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推进。市县两级政法委机关要着力加强政法委机关自身建设,为政法系统开展主题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是大力宣传,改进方法。市政法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运用网站、电视、内刊、宣传栏等平台,加大对“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活动气氛。市委政法委将在景德镇政法网和瓷都平安网上开辟专题,集中宣传政法系统开展主题活动的情况。
  三是紧密结合,统筹兼顾。市政法各部门要坚持把主题活动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与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能紧密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加强各个环节、各个阶段之间的相互衔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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