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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评选“瓷都百佳政法干警”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13日 点击数: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政法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树立政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政法系统形成争当先进、比做贡献的浓厚氛围,经市委政法委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瓷都百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培养选树“百佳政法干警”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模范的先进事迹,引导全市政法干警争当先进、争做楷模,忠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热情服务群众,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开创全市政法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做好“三项重点”工作,创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打造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及对象

  这次评选活动范围为全市政法机关,评选对象为全市政法系统在编在职的政法干警。主要评选全市政法系统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具体类别包括:政法系统综合部门40名爱民模范,政法系统执法业务部门60名执法模范,全市共评选出100名先进模范(政法各单位名额分配附后)。评选的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评选名额基层一线政法干警不少于90%。

  三、评选条件

  凡被推选的对象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瓷都,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具有很好的公德意识、社会责任感和个人的道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各政法部门要将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评选的基本标准。同时还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纪律严明,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坚持原则,做到公正执法,勇于维护法律的尊严;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团结同志,生活情趣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自觉坚持执法为民,身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群众评价高;

  5.精通业务,勤于学习,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高,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在近3年所承办的案件中,无一件错案,无一件受到责任追究,无赴省进京上访案件。

  四、评选表彰活动步骤和方法

  整个活动从2010年7月1日开始,到2010年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推荐阶段(7月1日一8月31日)。各政法部门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责任单位推荐、逐级审核的办法进行。市委政法委印发通知,同时在景德镇政法网站刊播活动通知,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荐。《瓷都百佳政法干警推荐表》各政法部门的政工部门可从景德镇政法网站下载。

  各政法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特点和实际,合理安排评选时间,要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在充分征求同级纪委监察部门的意见同时,做到严格把关、严格审核,并组织评委会进行初评。在9月15日前,各政法部门将《瓷都百佳政法干警推荐表》、典型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一张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送市委政法委政治处,同时上报材料和照片的电子版。

  (二)组织考察阶段(9月30日一10月15日)。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专人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将推荐的候选人在景德镇政法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评选表彰阶段(年底)。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推荐、责任单位推荐以及组织考察的结果和综合评定,最终评选出“瓷都百佳政法干警”。市委政法委将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对100名先进模范进行隆重表彰。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予以表彰。

  五、几点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开展“瓷都百佳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我市“三项重点工作”工作部署,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进行,市委政法委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力农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政治处,王毅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玉山副调研员为办公室副主任,各政法部门政治部主任为办公室成员。县(市、区)政法委、政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

  2、倾斜基层,严格标准。这次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一线,注重推荐选拔在一线和基层工作岗位上成绩显著、影响广泛并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确保评选表彰活动的群众性、公正性、严肃性,决不能搞平衡、搞照顾,暗箱操作。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各政法部门要广泛宣传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基本条件、基本规则和方法步骤,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积极参与。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挖掘总结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对评选出的“瓷都百佳政法干警”,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市委政法委将结合这次评选活动,组织开展爱民模范典型事迹报告会。在全市营造学习先进、争当楷模的浓厚氛围。

  4、联系实际,推进工作。公正执法是政法工作的永恒主题,是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长期努力实践的根本方向。全市各政法部门要以组织开展“瓷都百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为契机,掀起一个爱民实践活动的新高潮,进一步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政法维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

  联系部门:市委政法委政治处

  咨询电话:8272996

  附件:

  1、景德镇市“瓷都百佳政法干警”推荐表

  2、全市政法机关“瓷都百佳政法干警”评选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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