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方针决策和工作部署,统一全市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协助市委对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组织推动依法治市的方针的实施,调研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 议;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法情况,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指导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
(五)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干 部和政法队伍;
(六)组织、推动政法部门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司法制度;
(七)指导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和综治委的工作。
(八)完成省委政法委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部门本级。人员编制总数为32个,其中行政编制27个、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个。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28人,包括行政25人、全部补助3人;退休4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62.17万元,按照收入来源划分:
1、当年公共财政拨款393.8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5.21%;
2、上年结转收入68.3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4.7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为462.17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1、基本支出273.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9.2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0.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1.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53万元
2、项目支出188.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75%。
(三)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3.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5.2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3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89.45%;
社会保障和就业23.01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5.84%;
住房保障支出18.52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4.70%。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0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6万元、部门集中采购4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
请点击下载:景德镇市政法委部门2016年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