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政法部门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政法各单位:
经市委政法委领导同意,现将《全市政法部门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2年3月27日
全市政法部门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正确把握政法宣传舆论方向,切实提高政法宣传舆论引导能力,进一步强化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实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建立市政法部门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工作定位
建立政法部门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制度,目的是要重点把握好政法宣传工作的舆论导向。
(一)把握政法宣传舆论动向,强化舆情分析,加强对敏感热点问题的正确引导,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二)把握全市政法重要工作的宣传,统一宣传口径,整合宣传力量,通过协调联动形成宣传合力。
(三)加强对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研究解决政法宣传舆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联席会议的人员组成
召集人:庄金莲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成 员:张田安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方 清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邓景华
市公安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廖武华 市国家安全局党委副书记
陈志群 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
林进军
市委610办副主任
王子祥 市综治办副主任
联络员:翁韶华 市委政法委调研科科长
陈翰朋
市中级法院研究室主任
许文军 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付 芳 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刘兆辛
市国安局政治部主任
王小玉 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胡金谊 市委政法委维稳科副科长
戴锦平
市委政法委干部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
(一)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关于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外地在宣传舆论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
(二)通报前一阶段政法宣传舆论的有关情况,分析政法宣传舆论中注意的问题特别是敏感、热点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加强政法宣传舆论正面引导的意见、措施。
(三)研究讨论需要有关媒体协调、配合的事项。
(四)交流各部门工作经验。
(五)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
四、联席会议的工作程序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的实际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
(二)除根据市委政法委领导指示外,联席会议的召开和研究讨论的事项,由市委政法委调研科提出,报经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联席会议成员可以向市委政法委调研科提出召开联席会议和需要研究讨论的事项的建议。
(三)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出席。根据联席会议的议题,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四)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由市委政法委调研科会同有关单位准备意见,并在联席会议召开前征求会议成员的意见,以确保联席会议的质量。
(五)凡经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制定的文件,需要经联席会议成员充分研究讨论后,形成一致意见。
五、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一)凡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制定的文件、形成的会议纪要,一般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涉及重大事项的决定,按程序核报审定后,以市委政法委名义,印发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政法各部门。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的具体情况要专报市委政法委。
(三)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贯彻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进展情况、实际效果,由市委政法委调研科负责督促检查。
六、联席会议的相关要求
(一)市委政法委调研科要加强对政法宣传舆论关注指导,加强对政法宣传舆论动向的掌握、研判,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政法宣传舆论关注的意见、措施,以及需要有关媒体协调、配合的事项,为筹备召开联席会议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切实加强对自办宣传平台的管理,正确把握宣传舆论导向,真正发挥政法宣传舆论主渠道的作用;加强舆情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可能引起炒作的案件、事件、事故、研究、采取应对措施;切实加强情况通报、信息交流、协调联动等工作,努力形成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合力。
(三)各县(市、区)委政法委要参照上述做法,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政法部门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将在情况及时报市委政法委调研科。
中共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办公室 2012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