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员会(通知)
景政法字[20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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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政法各部门:
根据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和省委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市委政法委研究,从今年3月份开始至年度,集中时间和精力,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广大政法干警认真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现将《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对该活动的开展情况,市委政法委将适时进行检查和组织交流。
中共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2年3月9日
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政法干警
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以及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建设先进政法文化,确保政法队伍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根据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和省委政法委《实施意见》的要求,为使全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我市政法队伍实际,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政法特点、时代特征的政法文化建设新路子,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牢牢根植于全体政法干警心中,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强化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以全新的工作面貌实现我市政法工作的创新与突破,为建设繁荣和谐魅力瓷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实践,发挥示范作用,使政法干警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通过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执法一线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干警的教育学习,“抓两头、促中间”,实现活动的全覆盖。
(二)正面引导,分类施教。坚持正面阐述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切实增强广大政法干警对职业岗位的认同感、归属感。各级政法机关在开展教育时,要针对政法领导干部、一线执法干警、新进青年干警等不同对象,进行分类施教,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三)依靠群众,开门教育。要按照问计于民、纳谏于民、取信于民的工作要求,实行开门教育,真诚倾听群众呼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主动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对教育活动和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还要主动征求相关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注重实践,务求实效。紧密联系执法、司法实践,引导干警从身边人、手头事,从生动、具体的案例中领会“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并转化为自觉行动,把教育成果体现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上和提高政法工作水平上。
三、目标任务
通过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政法文化建设,努力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有力舆论支持、良好文化条件。使政法干警真正把这八个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自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决抵御西方错误政治观点和法学观点的影响,主动同各种错误思潮作斗争,政治立场更加坚定,政治敏锐性、政治责任感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增强。
(二)进一步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着力解决政法干警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在服务水平和工作作风有明显改进,群众满意度有明显提升,警民关系进一步和谐。
(三)进一步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做到严格公正执法,使枉法裁判、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四)进一步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保持淡泊名利的健康心态和朴实的生活作风,做到廉洁奉公,严于自律,实现政法干警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的目标。
四、主要内容与方法
(一)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各级政法机关要在全体政法干警中,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文件、胡锦涛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以及省市党代会、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要组织政法领导干部、一线执法干警、新进青年干警讲认识、谈体会,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使政法干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确保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
(二)组织专题学习。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等形式,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各级政法机关党组(委)中心组要带头开展专题学习,系统清理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在执法、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和重大危害,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深刻认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以实际行动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政权,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捍卫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成果,捍卫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树立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发现、培养、树立和表彰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市委政法委年终将在全市政法系统集中表彰一批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推动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
(四)开展教育和整改。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直观的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政法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在教育活动中,要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开展的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组织干警对照核心价值观的要求,通过个人自查、同事帮查、满意度调查、案件评查等形式,认真查摆执法思想、执法行为、执法作风中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力戒思想作风“庸、懒、散”,力戒领导作风“假、浮、蛮”,力戒生活作风“私、奢、贪”的问题,以实际行为取信于民。
五、具体安排
这次活动从3月份开始到年底前结束,大体分为五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和市政法各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市委政法委《实施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内容丰富、操作性强、特色鲜明、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的具体工作方案。各级政法机关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和部署,讲清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本部门、本系统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切实做好思想发动和舆论宣传工作,动员和组织基层政法单位和广大政法干警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
(二)学习讨论阶段(3月至6月份)。5月份,省委政法委将举办一期政法委书记培训班,对全省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市委政法委也将择机对全市政法综治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和市政法各部门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对本辖区、本系统政法干部集中培训作出规划,分批实施,所有新任政法领导干部和2009年以来新进政法机关的青年干警,必须全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集中培训要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大学习、大讨论”紧密结合,确保主题活动取得效果。
(三)对照检查阶段(7月至8月份)。在深入学习讨论的基础上,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干警对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字的要求,认真开展对照检查。要大力开展“开门评警”活动,采取互评、上下帮评、面向社会开门评等形式,畅通评警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对政法干警执法办案的意见,特别是要结合“访民情、解民忧、保民安、帮民富”为民服务活动和“一迎双争”活动,有计划地深入到已办结案的有关单位和当事人中间,深入到社会治安重点单位和特殊人群中间,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人民群众对政法干警执法办案的满意度。
(四)开门整改阶段(9月至10月份)。各级政法机关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贯穿始终,要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没有得到解决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重要指标。坚持把开门整改和落实领导定期接访下访成果结合起来。各级政法机关要把对照检查、“开门评警”中发现的问题、征求到的意见,逐一梳理归纳,认真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等突出问题,要解决好群众对“窗口”单位执法服务方面反映的问题,力求在公正执法、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上取得明显成效。
(五)总结验收阶段(11月份)。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委对活动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全面总结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做法及成功经验,进一步建章立制,形成由集中教育到经常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市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各部门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政法各部门要结合总结验收,认真开展“回头看”,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要挂牌监督“补课”。市委政法委将认真组织满意率测评,调查群众对教育实践活动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积极探索完善人民群众评判执法司法工作的机制,为落实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提供制度保障。
六、工作举措
为保证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根据省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市政法系统的工作实际,着力强化活动工作举措:
(一)迅速组织张贴标语或打字幕、挂横幅,大力宣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营造学习实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
(二)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指导。
(三)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有奖知识竞赛,检验学习讨论效果。
(四)开展政法工作大调研活动,有效地解决政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五)开展执法活动案件评查和执法作风明查暗访活动,进一步规范政法机关的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
(六)继续开展大走访和“三问”、“三送”活动,即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送温暖、送法律、送平安活动。
(七)继续抓好政法队伍信息规范化建设。
(八)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上一堂党课、组织一次革命旧址参观学习、开辟一个专栏、开一次警民恳谈会、举办一系列研讨、征文活动、开展一些政法文化活动。
(九)组织开展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宣讲活动和先进事迹报告会。
(十)开展瓷都百佳政法干警和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市委政法委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雄泰;副组长: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方府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王友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庄金莲、市委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王毅,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徐德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王毅(兼),办公室副主任市委政法委副调研员刘玉山,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政治处,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和市政法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联系点,以点带面。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领导同志要分别选择一个地方的基层政法单位,作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联系点,按照“市联县、县联乡”的总体要求(市政法部门领导联系县区政法部门,县区政法部门联系乡镇政法单位),形成上级联下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各级政法机关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联系点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指导。通过抓好联系点的教育活动,带动整个地区、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
(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法机关要积极协调有关媒体,大张旗鼓地向社会宣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举措和成效,积极发掘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要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一主题,精心策划一些互动性强、感染力大、覆盖面广的政法文化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市委政法委将在景德镇政法网和瓷都平安网开辟专题,集中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
(四)统筹兼顾,促进工作。各级政法机关要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政法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政法机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法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市委、市政府集中开展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结合起来,与本单位的工作职责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通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政法干警精神面貌大改观、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推动全市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推进繁荣和谐魅力瓷都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和市政法各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请将实施方案及领导干部教育活动联系点工作方案于3月20前上报市委政法委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