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委政法委机关整治干部作风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
景政法办[2012]7号
关于印发《市委政法委机关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处)室:
根据全市发展提升年活动及“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活动总结暨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大会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好市委政法委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经研究,制定了《市委政法委机关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景德镇市委政法委
2012年3月2日
市委政法委机关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办发[2012]2号),结合政法工作和本单位实际,现就2012年我委机关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以下简称“集中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干部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为政不廉的“私、奢、贪”等突出问题,实现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政法维稳工作水平显著提升,着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为建设繁荣和谐魅力瓷都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问题
集中整治的范围:委机关各科(处)室和在职工作人员。
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落实景办发[2012]2号文件明确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要求,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的以下问题:
(一)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
1、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标准不高,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推诿扯皮,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
2、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打扑克等娱乐活动。缺乏组织纪律性、擅离职守,工作时间随意脱岗,迟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不迟到不早退却不卖力,办事拖拉,敷衍塞责。
3、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接待群众和基层同志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
4、创新意识不强,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凭经验办事,满足现状;不能以发展的眼光思考问题、处理问题,缺乏突破常规、敢闯敢冒精神,不能创造性开展工作。
(二)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
1、向上级报喜不报忧,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向下级和群众做表面文章、搞政绩工程,追求轰动效应。
2、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只顾眼前政绩、不顾可持续发展,作决策想当然、拍脑袋。
3、工作检查落实少,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
4、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倾听社会呼声,对基层意见、群众信访不重视,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认真落实、答复。
5、政治敏感性不强,对重大突发事件不如实报告,不及时处理;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束手无策,缺乏应对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的谋略和魄力。
(三)着力解决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
1、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2、热衷于谋求小团体利益,选择性执行上级政令,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设法阻挠。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
3、不比工作比享乐,讲排场、比阔气、比待遇,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场所,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
4、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资源分配等领域,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搞联络感情送红包,利用职权收红包,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滥庆典,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集中整治活动从1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20日—2月29日)
1、动员部署。召开委机关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会,进行全面部署,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成立整治活动领导和办事机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
2、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了解掌握省、市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学习《廉政准则》、《公务员法》、《问责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学习省里《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等文件,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5月31日)
1、查摆问题。自觉对照景办发[2012]2号文件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问题,检查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对本科(处)室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自我整改。结合本科(处)室职能,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网络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要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个工作人员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
2.明查暗访。成立督查组,对委机关各科室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作风巡查、明察暗访等,保证察访的真实性、有效性。
3.受理投诉、举报。积极拓宽和畅通群众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参与,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向社会公布干部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在“瓷都平安网”、“瓷都政法网”设置投诉、举报专栏,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并广泛收集干部作风问题的线索和信息。
4.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下发整改督办函,并限期整改到位。
5.严格问责。对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本单位人员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奖励工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总结。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并报市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个人总结报告提交本单位备查。
2、完善提高。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的制度体系,注重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机关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市委政法委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雄泰任组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王友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庄金莲,市委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王毅,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徐德辉,市委政法委副调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汪玲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集中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协调解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日常工作,李兵兼办公室主任。
2、落实责任分工。各相关科室要根据景办发[2012]2号文件和本《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健全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把握工作进展。
3、狠抓整改落实。各科处室要坚持边整边改,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景德镇市委政法委办公室 2012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