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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奖评选作品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5日 点击数:

景综治办[2009] 号

 

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奖评选作品的通知

 

各县(市、区)综治办,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市直各新闻单位:

近期,中央综治委将开展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获奖作品将报送中国新闻奖评选办公室,参评中国新闻奖。根据省综治办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推荐参评作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下列新闻单位2008年度内首次刊播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1、有全国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报刊;

2、通讯社;

3、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

4、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及各地政法综治部门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

二、参评项目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设15个评选项目。

(一)报纸、期刊、通讯社作品参评项目(简称报刊):

1、消息(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

2、评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不包括杂文,每篇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3、通讯(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每篇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

4、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某一新闻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重大新闻进行的“追踪式”报道;组合报道是指年度内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板块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多篇报道。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系评论、系列文章和专栏的系列作品)。

5、新闻摄影。

(二)广播电台(简称广播)、电视台作品(简称电视)参评项目:

1、消息(每条时间限制在4分钟以内)。

2、评论(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每条时间限制在15分钟以内)。

3、新闻专题节目(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每件时间限制在30分钟以内)。

4、系列报道、连续报道。

5、新闻访谈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节目时长不少于三分之二,节目时长不超过1小时。

6、新闻现场直播:指与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声像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不得超过节目时长三分之一。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等为主体的节目。

(三)网络新闻作品参评项目(简称网络):

1、新闻评论:要求是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2、新闻专题: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页面层次结构不少于两层。

3、新闻访谈: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三分之二,形式不限。

4、新闻摄影: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要求同报刊类评选项目,与报纸类新闻摄影作品一同评选。

三、评选标准

作品应紧紧围绕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和谐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着重反映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为夺取抗击冰雪灾害和抗震救灾斗争的伟大胜利,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等作出的突出贡献,为维和良好的治安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积累的典型经验。内容真实,报道及时,主题鲜明,特色突出,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倡导短新闻,在同等条件下,短小精炼的作品优先。

1、消息要求新闻要素完整,时效性强,角度新颖,内容充实,信息量大,结构清晰,语言文字精炼,报道准确。

2、评论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证有力。网络评论要求必须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3、通讯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描写有细节,评议有深度,感染力强。

4、报纸、广播、电视的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完整,多角度,报道全面有深度。

5、新闻摄影作品要求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象清晰,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

6、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声音、画面)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感染力。

7、广播、电视、网络新闻访谈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

8、广播、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要求选题重要,策划周密,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

9、网络专题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快;交互性强、表现形式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

10、报刊、广播、电视、网络超长作品原则上不参评,请推荐单位从严掌握。

四、推荐数量

各县(市、区)综治办、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和有关新闻单位各类作品均限报2件,其中报刊、电视、广播等每类至少报送1件消息,网络作品至少报送1件评论。

五、报送规格

1、推荐单位报送参评作品,须填写1份《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推荐目录》(见附件1)。凡推荐参评的作品须填写《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参评推荐表》(见附表2),各推荐单位只须填写“采用情况”以上内容并盖章,“初评意见”及以下内容由市综治办和省综治办评委填写。

2、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文字材料,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用A4复印纸,装订顺序为1份推荐表和1份作品文字稿。广播、电视类文字稿用WODR格式,标题字体用14号黑体加粗,居中;小标题为12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12号宋体。推荐表内填写文字为12号宋体。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须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不超过3件代表作,并附1000字以内的报道内容简介,完整的作品目录和刊期。

3、报刊类作品须报送30套文字材料,每套由一份作品文字稿和一份推荐表组成,参评作品须有一套是原件剪报。

3、广播类作品要求刻录在CD盘上,每个CD盘只刻录一个节目,附文字材料30套。

4、电视类作品要求复制成DVD光盘(能在DVD机上播放)建议刻录在DVD-R盘上,刻录时要求采用MPEG2的视频编码格式,并取消防盗版保护,能在六区(中国区)播放,每张盘只录1件参评作品,附作品文字材料30套。

5、网络类作品须报30套文字材料,评论要求是所在页面的打印件、专题要求是网站或频道的页面、专题首页及3件代表作的网页的打印件、访谈作品要求是在线访谈全部页面的打印件(视频作品须附视频数据)。

6、摄影作品须报10套文字材料,参评作品须发表原件1份,原底片洗印件1份(一律为8英寸,用硬卡纸装裱,规格见摄影作品推荐表),其余可用复印件。

六、推荐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评选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推荐报送作品。所有参评作品在3月20日前报送市委政法委调研科。联系人翁韶华,联系电话:8271676

 

 

景德镇市综治办

200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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