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机关内设科室主要职责
根据2002年全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工作要求,结合市委政法委机关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为适应新的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各科室职能和机关整体效能,经研究,现就各科室主要职责规定如下:
(一)办公室
1、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综合性会议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机关文书档案、保密、文印、财务、固定资产管 理、接待、后勤保障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4、 组织办理机关文电、机要通讯、微机网络管理工作;
5、负责报刊杂志征订工作;
6、负责机关综合性事项的督办、督查。
(二)政治处
1、指导全市政法队伍建设,掌握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动态和政法人才建设情况,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协助市委组织部承办有关协管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具体事宜,并指导市政法机关的人事部门做好政法干部的管理工作;
3、 负责审核政法部门报请评优评先和有关人事任免工作;
4、指导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培训教育活动;
5、负责机关的纪检、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会和退休人员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三)调研科
1、掌握全市政法工作动态,调查分析社会稳定、治安状态和依法治市的形势;
2、研究有关政法工作全局性的方针、政策和重大理论问题,提出有关政法工作改革和建立保障机制方面的建议;
3、负责编发《政法要情》、《政法动态》等有关信息;
4、负责草拟有关综合性文电和领导讲稿;
5、负责总结推广政法、综治、维稳等工作经验和宣传工作。
(四)执法监督科
1、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调、监督政法机关的执法活动,对政法部门要求协调的案件提出协调建议供决策参考;
2、负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协调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理工作;
3、督促查处政法干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根据需要,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有关政法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
4、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
5、办理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执法监督方面的事项。
(五)维护稳定科
1、调查研究并掌握全市稳定方面的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提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措施和对策,督促督办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并落实维稳责任;
2、负责关于防范、处理******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工作,提出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工作举措;
3、负责维护稳定和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方面的文电信息编发和保密工作,负责协调并督查、督办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4、负责防范处理******功及邪教问题的社会宣传工作和与外省、市之间的工作交流和协作工作。
(六)基层指导科
1、负责掌握全市各县(市、区)社会治安状况,分析治安形势,研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对策;
2、负责指导和组织检查各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3、负责协调有关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督促抓好工作的反馈和上报工作;
4、 总结并推广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
(七)综合协调科
1、负责指导并联系市综治责任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析形势,研究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对策;
2、协调市有关部门承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工作,督促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
3、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工作;
4、总结并推广综治责任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负责全市综治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