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假酒”销售纠纷
近日,乐平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白酒引发的消费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案件详情
2024年12月
原告杨某途经乐平,在被告某购物广场处,以888元/瓶的价格购买了13瓶某知名品牌白酒,总计花费11544元。然而,购买后杨某发现所购白酒竟是假冒产品,随即向乐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购物广场返还货款11544元,并给予十倍赔偿。
案件审理过程中
被告某购物广场辩称,涉案白酒是其朋友存放在仓库的,并非用于售卖,营业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酒卖给了原告,并当场表示愿意为原告调换同款酒或退还货款。但原告杨某认为,被告售卖“假酒”,理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承办法官在开庭审理后
发现案件事实清晰,双方对于涉案白酒系“假酒”这一事实并无争议,认为该案仍有调解的可能。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开展深入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被告详细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商家对于出售的食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合格的商品,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耐心倾听原告的诉求,积极协调双方利益。
在法官充分的释法说理和悉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某购物广场退回原告杨某货款11544元,并支付赔偿金15000余元。目前,该协议已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乐平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处理此类消费纠纷案件时,既注重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引导商家依法诚信经营。未来,乐平法院将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