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
为进一步增强新任职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近日,珠山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锋监誓,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建义领誓,宣誓仪式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袁志坚主持。
上午时分,宣誓仪式开始,全体人员整齐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随后,领誓人朱建义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人员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誓言铿锵,字字千钧,是他们对党和人民的郑重承诺,是对宪法权威的由衷敬畏,更是对检察事业的赤诚宣誓。
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忠于宪法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要带头尊崇宪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实践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二是忠于人民利益。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立足岗位职责,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依法严惩危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深化检察履职,聚焦“四大检察”工作持续发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忠于检察事业。秉承客观公正立场,严守法律底线,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廉洁从检,审慎行使检察权。坚持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练好内功,提升素能,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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