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专题分析研判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办案质效
5月15日,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专题分析研判2025年1-3月全市检察办案质效,检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涂平贵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2025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情况,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全面分析研判本条线工作情况,分管领导就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逐一进行深入剖析,研究部署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的工作举措。
会议要求
要对照办案质效分析报告,认真查摆问题,制定详细、可落地的工作计划。关于刑事检察,要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要进一步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统筹指导。关于民事检察,要主动发现更多深层次监督线索,依法加强调查核实,夯实监督基础。关于行政检察,要推进行政实质性化解工作提质增效,要严格把握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的规范性,强化对“可处罚性”的理解认识。关于公益诉讼检察,要认真贯彻落实“守护文化瑰宝”主题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聚焦工作重点,加大文物和文化保护领域的办案力度。
会议强调
要准确把握“一取消三不再”要求,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案上来,将各项要求细化分解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推动景德镇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一是要严格依法履职,准确把握“高质效”的要求。要自觉践行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政绩观,坚守“办案质量”这一根本,优化“办案效率”这一路径,确保“办案效果”这一目标。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推进“四大检察”。针对影响办案质效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研究,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更好促进办案质效提升。三是要优化检察管理,全力提升检察质效。要深刻认识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是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保障,夯实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深入挖掘数据变化背后的检察履职短板,持续优化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