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对全市看守所和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开展2024年度常规巡回检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江西省检察机关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三年规划(2023-2025年)》的要求,充分发挥巡回检察监督职能,2024年11月,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成立巡回检察组,分别对全市看守所和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开展2024年度常规巡回检察。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已实现本年度对全市两个看守所和四个县(市)区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常规巡回检察的“全覆盖”。
下一步,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将做好巡回检察的“后半篇”文章。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依法处理,督促被巡回检察单位对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以此次巡回检察为契机,切实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确保看守所和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刑事执行工作规范化发展,真正实现法律监督和刑事执行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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