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平安景德镇建设参与者谈感悟(一)
徐建平 | 乐平市众埠派出所众乐红马甲义警队队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乡镇基层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众乐志愿者协会党支部书记、乐平蓝天救援队众埠中队中队长徐建平表示,作为一名服务在乡镇基层一线的志愿者,他将立足岗位,积极实践,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将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讲好家乡故事,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光和热。
一是勤于学,修炼政治品格。将全会精神的学习贯穿到协会工作的各个方面,在以学铸魂、以学促干、以学增智中汲取砥砺前行的力量,坚定理想信念,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志愿服务不仅仅是一种付出,更是对社会、对国家的一种承诺。该协会也将更加坚定地把志愿服务作为一项长期的事业,为更多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二是记于心,提高工作效能。找准工作定位,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充分发挥好党员先锋引领作用,带领协会成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志愿实践中做到学用相长,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功能。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志愿者协会还将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增强团队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注重培养志愿者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努力成为一支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志愿者队伍,也让志愿者在服务社会中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三是践于行,做出新的贡献。深入学习全会精神,在工作中做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带领协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灵动优势,守正创新、知行合一做项目,动员引导更多志愿者参与法治宣传、应急救援、社区服务等志愿服务项目,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夏蓉 | 江西护三农律师事务所律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护三农律师事务所夏蓉律师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自身岗位实际,充分利用自身所学,在法律维权道路上维护当事人以及困难群体的合法权利,积极推动落实维护妇女儿童权利的相关工作,广泛参与法律宣讲、基层调研、教育恳谈会等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竭力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助推平安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乐于普法,深入基层宣传法律常识。作为乐平市妇女联合会“赣鄱红色娘子军宣讲团”成员,夏蓉积极参与市妇联组织的法律宣讲活动,躬身社区(乡镇)一线进行普法宣传,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深入校园课堂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引导教育青少年遵纪守法,依法维权。
二是热衷公益,勇于承担法律援助义务。从业多年,夏蓉多次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其发声,维护其合法权益,其中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最为突出。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过程中,她成功处理了多起涉及妇女儿童的维权案件,包括婚约彩礼、家庭暴力以及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案件,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紧密结合律师实务,致力于搭建更加坚实有力的法律保护网。推动法律宣讲与教育,利用律所平台与资源,广泛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的普及活动,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重视妇女儿童发展,着力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努力与全体法律工作者携手为妇女和儿童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平等和包容的环境。
夏蓉表示,今后将继续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重点,依法为妇女儿童群体和其他困难群体提供法律维权服务。